第165章 名场面!怒怼审判长! (第1/2页)
庭审场上。
苏白揉了揉眉心,对方这辩护律师,很明显的是不想将话题,牵引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
开始满嘴跑火车了.….
咋地,满嘴跑火车,你想考研啊?
原告席位上,萧峰陈述完内容,抬头看向了被告方。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但.….
庭审的辩诉就是这样,不利的情况下就打乱对方的节奏。
尽力的将对方带偏,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相应的诉讼法律利益。
现在的情况是庭审的证据和对方的诉讼答辩都非常不利于原告,也就是陈美霞。
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进行陈述,影响审判长的主观意向和判定。
与此同时,面对萧峰的诉讼陈述。
苏白反击开口:“对于原告的诉讼答辩,我方并不认同。”
“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与查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证收集的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或当事人请求法院进行调查收集。”
“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中的理解与适用当中有着明确的表示:”
“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被告对自己答辩或反诉所依据的事实,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等,都应当提出证据。
也就是说当事人各自不同的主张,都应当由提出这一主张的当事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请求法院方面进行调取。”
“简单来说,按照法律规定,陈美霞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表明张大虎有着推撞她的事实,那么法院方面应当依法,判决张大虎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驳回陈美霞的诉讼请求。”
“我希望法院能够依据法律法条中的内容,来还我方当事人张大虎一个清白。”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你主张的话拿不出证据来,那么主张什么?
没有证据形成证据链,这场庭审的判决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
虽然说陈大虎拿不出来相关的证据?
但是你陈美霞也拿不出相关的证据。
那么法院在正常一般的情况下就会判定陈大虎胜诉。
或者换句话说,法院会驳回陈美霞的诉讼申请。
老话了。
判定张大虎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合体庭的审判判决有问题。
有问题怎么解决?
这边判定不对,扭头就去检察审查部门举报了。
顺便立个案。
对于这方面,苏白老熟了.….
审判长席位上,钱伟对于苏白的陈述,全当听不见,扭过头看向原告席位。
“原告方,刚才伱方在陈述的时候,说过张大虎主动送你去医院是不是,还垫付了医药费是不是?”
萧峰开口回复:“是的,审判长。”
苏白:???
眉头紧皱。
不是我都已经把法律条例摆出来,都已经陈述出来了,审判长你不应该问被告方吗?
或者是直接询问原告方有无异议.…让原告方陈述己方意见。
现在.….询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苏白没有出声,默默的望着庭审台审判长席位上的钱伟。
李雪珍稍稍愣了一下,似乎是想明白了什么.….
不动声色的将目光看向了审判长席位上的钱伟。
钱伟还在继续询问:“原告方能不能说一说在当时医院的情况。”
这个时候,萧风示意一直坐在一旁的李壮开口说话。
李壮开口:“审判长,当时在医院的情况是,我赶到了医院以后,看到了张大虎。”
“张大虎当时在我妈的急救室门口,我去到的时候,张大虎表情有点着急,然后没有什么其他情况了。”
钱伟扭过头,看向被告席位:“张大虎原告陈述的,你有没有什么异议?”
张大虎:“审判长,我没有异议。”
“嗯!”钱伟点头,继续开口提问:
“根据原告方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依据,当时陈美霞的医药费用,是你进行垫付的是吧?”
张大虎点头:“对,是我垫付的。”
“那么你当时在医院缴纳垫付医疗费用,是出于什么心理?”
张大虎皱眉,微微楞了数秒:“审判长,我不懂你说的这个意思.….”
钱伟再次陈述和强调了一遍:
“我询问的意思是,你为什么帮陈美霞缴纳医疗费用?当时缴纳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
“哦哦.…审判长,我听懂了。”
“我当时没有想什么,因为医院进行急救的话,需要垫付医疗费用,不垫付的话,医院那边不给处理,没有办法,我只能先垫付一下。”
钱伟看了一眼诉讼材料,抬头看向张大虎,连续追问:
“那你是出于好意垫付的,是不要求对方偿还的吗?你的见义勇为是不求回报的吗?”
钱伟的这句话,让苏白瞬间明白了过来。
好家伙!
这是冲着他来的啊!
因为他先前表述过,张大虎垫付医疗费,这钱就相当借给陈美霞的。
需要进行归还。
现在钱伟这么问。
目的不是已经很明显了?
想通过套话,来判定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和委托人的主观意愿不一致?
推翻诉讼请求,从而进一步判定原告方败诉?
往重了说,甚至有涉嫌伪造的嫌疑.….
并且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还有引导的嫌疑!
作为审判长,应该这么问吗?
根本不应该!
你一个审判长,带着主观性和诱导性去询问?
离不离谱!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方认为,这个问题带有个人的主观性和诱导性,我方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钱伟:???
咚咚!
“驳回原告方观点!”
“根据庭审上相关法律法规,律师有权质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和举止。”
“还请审判长告诉我,驳回我方观点的理由是什么?”
“理由是这个问题不具有诱导性。”
钱伟看了苏白一眼,不知道是不是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进行纠缠,紧接着换了一种问法:
“你当时在垫付医药费的时候,想过让当事人偿还吗?”
这个问法.…才是正常的询问。
钱伟退了一步,苏白也就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
而张大虎在看到刚才苏白和审判长的言语对撞,知道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不太确定自己应该怎么说。
纠结的将目光落在苏白身上。
苏白先前就和张大虎对于各种问题都已经交流过,也知道张大虎心里是怎么想的。
于是轻声开口:“该怎么说就怎么说.…”
咚咚!
钱伟敲响法槌。
“请被告当事人回答这个问题。”
听到苏白说的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张大虎松了口气。
“审判长.…我当时的想法就是把人送到医院里面,按照医院的规定,必须要支付医疗费用,然后我就想着自己先把医疗费用给垫上,等到陈美霞的家人来了以后再将我垫付医疗费用的事情告诉他们。”
“这个垫付的医疗费用,对我和我家来说不少,我没有说过不要这个垫付的医疗费用。”
咚!
钱伟微微皱了皱眉,望着张大虎,继续进行追问:
“根据医院的缴费证明,你不止一次的垫付医疗费用,一共分为三次。
第一次是你刚把陈美霞送到医院里面的时候,垫付了医疗费用。
第二次是陈美霞的家属,还没有来的时候,医院通知你费用不够,你再次缴纳了医疗费用。
第三次是陈美霞的家属已经到达了医院内,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还要继续缴纳医疗费用?”
这个问题.…
为什么?
一听到这个询问,张大虎瞬间激动起来:
“那是因为陈美霞的家属非要说人是我撞的,非要拦着我,不让我走,让我继续交医疗费。”
“我没办法,才继续缴纳医疗费的。”
咚!
“陈美霞的家属拦着你说人是你撞的,但是你没有向他们解释吗?”
“你在当时有没有告诉陈美霞的家属说人不是你撞的,你已经垫付完医疗费用,并找他们索要垫付的医疗费用?”
张大虎:“我跟陈美霞的家属说过了,人不是我撞的,当时他们一口咬定人就是我撞的,我没有办法,所以才继续垫付医疗费用,他们说人是我撞的,还要我垫付医疗费用,我找他们要也要不回来。”
面对钱伟的一步步逼近的询问,张大虎的情绪明显有些着急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
因为钱伟询问的目的就是在一步步的进行逼近。
苏白看出来了.…目前对方虽然这么做没有道德,但没有违背法律条款。
咚咚!
钱伟再次敲响法槌:“被告人情绪略微有点激动,请控制住你的情绪。”
继续询问:
“被告当事人,按照你的陈述,当时陈美霞的家属说人就是你撞的,但是你心里面知道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不据理力争或者是进行报案处理?
还有就是为什么面对陈美霞家属对你的控告,你明知道自己是在冤屈的情况下,还要垫付医药费?
你在第三次垫付医药费的想法是什么?”
面对钱伟的三连问,张大虎开口解释。
“审判长,我当时只是出于好心帮助陈美霞,没有想到就遇到了陈美霞这么难缠的家属。”
“没报案是因为当时没想到.…觉得这个事情就是我好心帮了个忙,对方对我有误解,也有一部分是认为没有必要去报警。”
“另外,我也觉得等到陈美霞醒了以后,他们对我的误解可能就解除了。”
“到时候就会还我医药费.…继续争执下去,没有任何的必要,还有就是前两次的医药费我都垫付了,心里面想着也不差这一次,现在解释不清楚,大不了等到澄清了再一次性要回来。”
“但是我没有想到陈美霞一开始说的好好的,说是会给我赔偿的医疗费,还说要谢谢我,但是扭过头就向我索赔40万的医疗费用。”
“审判长,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钱.…”
“我没有什么其他目的,我做好人好事儿,垫付医药费不行吗?我想要回自己的钱不行吗?”
“我当个好人,还错了吗?”
陈大虎情绪激动的开口。
审判台上,审判长钱伟敲响法槌。
“第二次提醒,请被告方当事人注意自己的情绪!”
法槌敲响,沉闷的声音显得格外的刺耳。
庭审场上,众人沉默。
合议庭成员席位上,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在听完张大虎的叙述以后,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钱伟。
原本两个人都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
但看到钱伟敲响了法槌
钱伟面不改色,继续开口,于是又放弃了。
“张大虎,在案发的当天,你是不是在赶往上班的路程中遇到这种情况的?”
“是的审判长。”
张大虎平复情绪后点了点头。
“那么你为什么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了这种情况,并且愿意主动搀扶陈美霞去医院,这符合生活常识和经验的认知吗?”
苏白:???
张大虎:???
甚至就连萧峰都一脸惊讶,嗯?!
“还请被告当事人回答问题。”
什么狗屁问题?
都已经问了一连串子了,还这么问,最后一个问题简直就是离大谱。
苏白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作为我方当事人的全权代理律师,在这里我有话可说。”
“请问审判长,张大虎做不做好事?在不在上班的期间做好事?这和常识有什么关系?”
“我方当事人张大虎都已经表明了,他是出于好心善意的目的,将陈美霞送去医院。”
“这是一种美德,和常识无关。”
“就像是救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有能力救人的范围之内,而不去实施救援的话,则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方当事人张大虎有能力对于陈美霞实施帮助,然后就实施帮助了。”
“有什么问题吗?”
“审判长,在法庭上面,虽然讲究根据常识性进行判定。
但更重要的是根据证据进进行判断。我国的法律规定是谁主张,谁出证据!
对方没有证据和没有依据,审判长这么咄咄逼人的询问我方当事人张大虎。
我认为审判长违背了一名作为审判人员的公平性,严重脱离了对于法律公平公正的判定!”
咚咚!
钱伟脸色不太好看,但依旧没有理会苏白的话。
继续开口:
“请问被告方解释。
陈美霞不是张大虎撞倒的,张大虎为什么要将其搀扶起来并送往医院?”
“并且连续三次的缴纳医疗费用。”
“还有一点,在医院的时候,张大虎明知道自己是见义勇为做好事的行为时。
面对陈美霞的家属,张大虎为什么没有据理力争,为什么不强烈的表示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拒绝支付医疗费用。
根据以上几点联合在一起,被告方能不能完整的表述一下陈大虎当时的心里想法?”
苏白:?!?
这TM问的是什么问题?
都已经说过几次了,是见义勇为,促使了张大虎做出以下的行为。
不是!
这个审判长钱伟是没有一点点同理心,没做过一点点好人好事是吧?
内心的想法那么的离谱。
揪着认为不可能有无缘无故的善良,可以帮助将人送到医院并垫付医疗费用是吧?
还是苏白第一次碰到这种审判长,完全属于自由心证了。
“审判长,我方已经陈述过了.…张大虎是出于本质上面的见义勇为行为,帮助和帮扶也是一种出自内心的善良而去做这些事情,而不是所谓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你为什么要把她送医院!”
“如果审判长坚持认为是我方张大虎将陈美霞撞倒的,那么依据事实情况下,只有陈美霞的一个口供作为辅助性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相关内容。”
“单个的辅证并不能形成证据链,没有证据链不能够判定张大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我方认为,张大虎没有任何相应的责任需要承担。”
“并且我方认为审判长的言行,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完全不符合一个审判人员对于法律公平公正的见地!”
“送人前往医院和撞人之间有着必然的关联性吗?”
“并没有!”
“那么审判长为什么要揪着这一点不放?”
“合议庭的成员也都是这么认为的吗?!”
苏白目光锐利的望着审判台席位。
.
….…
审判台席位上,合议庭成员的另外两人祝远方和谢明艳,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与审判成员激烈的对抗。
不过苏白说的有理有据,在庭审上的发言也没有什么过当的行为。
庭审现场沉默了十几秒。
原告席位上的萧峰人都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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