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该判判,该罚罚,还有什么好说的? (第1/2页)
第329章该判判,该罚罚,还有什么好说的?
可是往往实际情况与现实情况并不相符合。
林凤如从监察部门离开后。
由于监察是分开进行,并且不允许透露相关的监察审查内容。
等回到法院后。
林凤如和另外一名女审判员的脸色,不是太好。
从两人的态度,能够感觉的出来。
这一次的监察调查,对于两人,可能从调查和结果上显得不是那么的友好。
不过.…
那名男审判员倒显得非常轻松。
…
不久,沙都中院下达了调岗的通知。
主要的调岗内容有,对林凤如和另一名女审判员。
中院领导认为,两个人在判决时出现主观性,容易造成判决的不公性。
隐藏潜在的隐患。
所以对于两人也直接下达了相关的处理结果。
林凤如被调离刑庭,调往其他清闲部门担任相关职务。
说是清闲部门,倒不如说直接不让其参与审判。
而另一边,对合议庭中的另一名女审判员。
这是直接调到了街道司法,坐冷板凳去了。
对于这种结果,其实没有太大的意外。
毕竟虽然说在这场案件当中,林凤如没有犯罪行为。
就比如说枉法裁判或者受贿影响,案件判决,等诸如此类的情况。
可是.…在其判决中,依照的主观性倾向太大。
造成的舆论影响力过大,涉及到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就比如说这一次判决和相关判定,直接引起了最高检的重视和最高检的指导。
怎么说呢.…
涉及到的问题太严重了。
很明显,由于其主观性对法律而言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不再适合担任审判长的职务。
对院里领导的决定,林凤如虽然有意见,并且还想要表达。
可是院里领导压根用不着听取她的意见。
直接调岗。
不同意?不同意那就说明理由。
显然,林凤如也知道,这一次自己做的的确不太对。
最终还是接受了院领导的相关安排。
…
另一边,关于后续方如风的离婚事项。
这件事情全部交由了李雪珍。
离婚案让谢婷婷净身出户,没有任何的问题。
因为谢婷婷已经涉及到了在婚姻中犯了重大过错,对其配偶有犯罪行为且出轨。
不过在此要说明一点,出轨在法律上规定财产分割方面。
一般情况下,普通的出轨造成感情的破裂,只要不是重婚或者是在已婚情况下与他人同居。
在财产分割方面都不能以此为要求,要求对方净身出户或者是分割大部分婚内共同财产。
当然,在这一方面,需要法院确定相关的份额。
话说回来。
这个案子最后的判决和陈述。
李雪珍直接用婚内配偶有重大过错的犯罪行为,进行指向性答辩,
法院最终判决,同意双方离婚,并要求谢婷婷净身出户。
另一边,谢婷婷在婚内给予其情夫的花销,应当被追回,一共涉及了将近十万元。
在开庭的时候,谢婷婷一直还在嘴硬。
嚷嚷着要平等的划分婚内共同财产。
可是等到最终判决了,确定最终判决结果了。
谢婷婷一直在哭诉,请方如风看在他们夫妻一场的份上,能够让她少还点钱。
毕竟她现在已经被提起公诉,工作什么的都没了,还被判决了净身出户,还要再还将近十万。
真的拿不出来。
谢婷婷表现的非常可怜的望着方如风。
希望方如风,能够答应这个请求。
只是.…在庭审判决结束后,方如风看向谢婷婷的目光中,没有掺杂着任何的感情。
也没有任何的犹豫,拒绝了谢婷婷的要求。
出轨,转移共同财产,还想把他送进去。
在这种情况下,她还有脸让自己不要再追究转移的财.…
那自己为什么不可以追究?
再说,这些都是法院判定的,具有法律效益。
他并没有强迫谢婷婷,为什么不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庭审台上。
一般的审判长在离婚案件中,一般是以调解为主,劝劝这个劝劝那个。
最后达成双方都满意的情况。
但是这个案子,审判长看着闭庭后庭审场上的一幕,摇了摇头。
这种情况就算是他见的都比较少!
…
在离婚案结束后,这个案件算是已经结束了。
至少在方如风的角度来讲,自己被无罪释放。
再加上共同财产,包括其婚前财产都没有被分割。
已经算是比较满意的结果了。
只不过,他也白白浪费了两年的婚姻生活。
不过话说回来,提前发现总比后来发现要好的多。
网上不是还有个到了四五十岁才发现生的三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
如果真到了四五十岁才发现,相比于现在来看。
早发现,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
白君律师事务所。
李雪珍在案件结束的第一时间就回到了律所,向苏白汇报着这个好消息。
“苏律师,方如风的离婚案件已经结束了,判决结果是,谢婷婷净身出户,包括返还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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