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诉讼冤案 (第2/2页)
这些人上岸了二三十年,都已经化为普通百姓,要么被官府授田耕织为生,要么就靠着一身武力做了镖师、武师、苦夫,又或者行船渔猎为生,无论营生为何,都跟打家劫舍的水匪可没什么关系。
前面说到,审案局外号剃头局,好人进去了都得脱层皮,这些洞庭船民本身就有打家劫舍的前科,那在审案局这里就又多了一层罪犯疑心,岂会被好好对待。
一入牢狱,话里是招你来问情况,那些师爷文书却卯足了劲头,把你往认罪画押里忽悠,若有船民反应不过来,话里有了抢劫官银的意思,立马就会被审案局定为同党,严刑拷打。
这时候,你要再说你没有参与劫官银,那就成了言行狡辩,反而被打得越来越狠,有些人终是受不了酷刑,只得招供只求一死,这份供书也就成了认罪伏法的证据。
你以为审案局拿到这份口供就没事了?
那可就太天真了,在审案局看来,打劫官银那么大的事情,必定不是一人所为,大概还有同党,既然这些人已经认罪伏法,那就继续从他们的亲朋好友里调查。
如此一来,审计局以一则假的画押口供,牵连出洞庭船民近百人,他们皆是年华正好的青壮年,本该成家立业,顶天立地,却被一桩莫须有的罪名给关了起来,只得日夜喊冤。
审案局把他们抓起来,就没打算放他们出去,甚至还用了诱供的手段,只要你承认是有些洞庭船民打劫了官船,就能被放出去,若不说,那就只能继续关在审案局。
此举,无异于鼓励人检举揭发,他们为了脱身,只得编造出船民抢劫官银的口供,以图脱罪,哪里知道,这些口供无论真假全被文书给记录下来,作为船民定罪的证据。
审案局的船民喊冤之时,岳阳城里的其他船民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开始为这些被关的船民游走奔波,想为他们喊冤脱罪。
只是,有水匪恶名在前,又见审案局关押数百人,那官船确实是在千叶岛失踪,瓜田李下早已无法澄清,老百姓已经认为是某些水匪打劫了官船,喊冤不过是在遮掩罪行,甚至,已经出现百姓请愿要尽快肃清案子。
审案局本想着抓一些人去顶罪,眼见越闹越大,也难免被民意裹挟其中,已经是骑虎难下,这时候再放出这些船民,必然会引起动荡,索性将所有认罪的船民都定为劫匪,迅速定了案,在菜市口施了绞刑。
就这样,大概有一百名船民,在菜市口被绞死。
审案局只知道尽快结案,却不知道这件事的余波,比之冤假错案的影响更为深远。
那些青壮年被绞刑后,他们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个结局,多在湖中跳湖自尽以死明志,死伤者不下千余人,比之官府绞死的还要多十倍。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