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二章:江南鱼庙 (第2/2页)
“谭老板,这是怎么回事?总得让这个皇后娘娘亮亮相吧。”岳观潮问道。
“花老板,这些人可都是连我都佩服的能人,你把斗笠打开,让他们也看看。”
说罢,花玉岫不情不愿取下斗笠,岳观潮看了眼,不免倒吸一口凉气。
原本应该花容月貌的一张脸,此刻却好似生了疤痕,如同鱼鳞般扇形堆叠、形如鱼皮上脸,几乎将大半边脸都铺满了,只剩下小半张脸还算完整,这些鱼鳞明显是有往脖子发展的迹象,疤痕若游丝般牵连入脖子。
“这?这么好一个妙人,怎么会长了个鱼鳞脸。”
哪怕花玉岫的脸上满是鱼鳞疤痕,皮囊惨不忍睹,无关皮囊的骨相却还是优越的,怎么看都是绝中尤物。
“这啊,你得问花老板自己,人家现在可是汉剧皇后,那么大的角儿,作甚也不会跟我打招呼。”
谭老板示意花玉岫,说清楚自己的脸,是怎么回事。
花玉岫颇为难为情,支支吾吾解释道:“去拜了鱼庙,回来就成这样了。”
鱼庙,是江水以南的民间信仰,因为江南地域的不同,庙宇的称呼也有所变化,什么鱼婆庙、鱼公庙、鱼神庙、鱼娘庙,大多是这类称呼,甭管称呼什么样,其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同时求子求福,财源姻缘,是个无所不包的野神庙。
江南与西南一样,除了祭祀正神以外,还祭祀很多千奇百怪的野神。
这种风俗跟东北地区拜野仙完全不同,东北地区的狐、黄、白、柳、灰虽然是披毛戴角的兽类,却还要归通天教主和金花娘娘管辖,属于半只脚踏入天门的野仙,不管是出马还是出道,其目的都是为了求得善缘,得道求果。
若涉及和人的矛盾冲突,往往会有金花娘娘和黑妈妈从中调停,叫来五家的太爷太奶把话说清楚,有冤的申冤,有仇的报仇,别管赔钱还是赔命,只要互相达成了和解,就算是过了这样一茬儿。
此后,谁要是还敢找后账,那就属于反悔拆台,按东北仙家规矩要挂香受罚,最高挨天雷劈,劈死为止。
一句话,哪怕不是正统仙家,也属于在道上混的,盗亦有道,是要守道上的规矩的。
而江南地区的野神,和云贵川的野神类似,没有香火功德的概念,其性质比较接近能实现人愿望的精怪。
若有人朝着这些野神许愿,它要是能完成的话,那就属于和人达成了交易,只要完成人的愿望,就会开始向人索取回报,可能是供奉酒菜、可能是禽鸟牲畜、也可能是金银珠宝、又或者是蜡烛线香,一切,都以人许愿时,愿意给出的酬劳为准。
等于说,这其实就好像买卖一样,是活人和野神的一场交易,不涉及积累功德和香火,野神愿意实现人的愿望,考虑的因素只是人给出的条件,是不是它们愿意要的。
这类野神实际上根本就跟仙家不沾边,只是些嗅到人的欲望,想要借此向人获取某些东西的妖孽,他们接近人的唯一目的,就是要与人做交易,甚至,是贪图人的身体、血肉、灵魂、皮囊。
人这种生物,天然就是生灵里的最高等生命,拥有吸引仙妖精怪的气息,他们这样渴求人的一切,也算说得过去。
只是,江南的野神,完全没有东北五仙的规矩,也不愿意守什么规矩,对他们来说,从人身上获得更大的收益最为重要,下限之低,已经到了可以谋害生命的地步。
在这样的情况下,南方的老百姓,大都知道类似的一句俗语——东西可以乱吃,神可不能乱拜,万一被路边的某些野神听到了,说不定就自己找上门了,请神容易送神难,你再想把这些来历不明的野神送走,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早在巴蜀时,就已经听游天臣和任孔雀说起过野神不能乱拜,但是,野神虽然难缠,却也不是个什么人都要缠上的狗皮膏药,如果人不轻易招惹,它们也不敢接近人身上。
活人心存邪念,妖孽闻风而至,岳观潮心想,这花女士若是不去拜什么鱼庙,又怎么可能惹上什么脏东西。
“花女士,你好端端的去拜什么鱼庙?”
宋思媛听着花玉岫的话,好奇问道。
花玉岫似乎有些难为情:“唱曲得吃的青春饭,我也岁数也不小了,虽说蝉联了三届汉剧皇后,可这一届就未必是我了,我这不是还想在拿一届吗,这样凑个双数也比单数要好听,求神拜佛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