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赶冬猎荒 (第2/2页)
只是有一点要注意,寻找到动物巢的时候,固然能得到猎物,却也相当于把动物给惹毛了,一旦被动物察觉,小走兽倒也没什么威胁,虎狼角鹿狐狸这样的大走兽,可是会和人拼命。
猎户老郑,就属于极其有经验的猎户,如果放在其他野林,他注定会满载而归,只可惜,他碰上了神农架。
神农架本身就是个巨大迷宫,又逢隆冬时节,各处飘雪,一片苍茫,动物轻易不出去,他又着急买钱粮肉炭,已经不可能再回头,那就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里赶路,同时,也起了歪心思。
在他看来,打几只野鸡野兔拿到集市上换钱,压根还不够过冬,要想省力就得往值钱的动物身上使劲儿。
当今集市上,什么最值钱?当然是虎皮,狼皮、狐狸皮、鹿皮。
猎户老郑决定放弃野兔野鸡,往这些走兽身上使劲儿,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的叫他用野鸡野兔的肉,蹲到一只母狼。
寒冬腊月,这只母狼嗅着野兔的味道来到饵料处,老郑在野兔身上下了麝粉,只要野狼一过来咬住猎物,他就能靠着麝粉的味道,寻到野狼的巢。
这只母狼咬钩后,警惕看了周围情况,确定没发现人影儿,拉着野兔开始往狼窝里跑,老郑靠着麝粉留下的气味儿,一路跟随母狼来到狼窝子。
只消一声枪响,刚想进窝的母狼被一枪爆头,死在狼窝子外。
老郑见母狼已经咽气,跑到狼窝子边扒开野草,在那狼窝子里,有六七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子,个个都跟刚断奶的小狗一般大小,连眼睛膜还没有睁开。
这些狼崽子,可是猎户中的稀罕货,只要打小养在身边,等长大了比狗还要忠心听话,再加上本身是狼也是帮猎的好手,打围秋猎的时候,眼睛毒还跑得快,比之什么藏獒猎犬还还用,哪怕不是猎户,也有附近的乡绅买来,当做狗来养活,溜出去比什么狗都要威风。
尤其是这种还没断奶的狼崽子,眼睛都还没睁开,跟母狼压根就没感情,谁掰开狼崽子的眼睛,谁就是它的主人,这辈子都不会变。
猎户数了数,光是这些七八个狼崽子,就能卖将近十两银子,再加上那么大的母狼皮,打底二十两银子,这笔钱足够他们一家人在冬天吃香喝辣。
这下子,猎户犯了难!
按照猎户不掏绝户巢的规矩,打猎的时候遇到兽窝子,至少要把崽子留下来,不能什么东西全都一窝蜂带回去,免得坏了山林规矩,也显示猎户打猎只为求生,不做绝户恶事。
原本,他也是只想把母狼皮给带回去,可眼下家中人没米吃饭又冻又穷,他心中的规矩也就松了一点,母狼皮再加上一窝小狼崽子,一家人半年的生计就有着落了,他也就不用再继续往深山林子里跑。
打定主意,猎户在口袋里蓄满狼窝子里的动物毛和稻草,把狼崽子全都装进口袋,同时,也把母狼的尸体送上马背,收拾妥当准备回家。
他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感觉背后冷飕飕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他,等回头的时候却又发现什么都没有,只剩满地雪白。
直到傍晚,他再次朝后看去,只见那黑漆漆的树林里,开始出现明亮惨绿的眼睛,好似萤火虫,在漆黑环境中忽闪忽现。
不用说也知道,这肯定是狼群的眼睛,察觉到这一点,猎户老郑心下一沉,这是狼群来寻仇来了。
野狼不是好打的,就是因为狼群很是记仇,怪只怪他太贪心,把母狼打死也就算了,还把狼崽子给掳走了,狼群最是护犊子,大概是趁着白天一路跟过来,只等夜晚,他视野受限就动手。
此刻,老郑也只能把狼崽子和母狼放下,示意自己认输,想让狼群放自己一马。
这时候就已经太晚了,狼群嘶吼着一哄而散,吓得老郑骑马快跑,慌不择路之下已经忘了出山的路线,不知不觉居然走到荒山野岭,马蹄子脚下一滑,直接摔下山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猎户老郑只这一次贪心,终于是坏了规矩,招来现世报,要真等狼群下来,他连个囫囵身体都保不住,当下只觉得贪心迷了眼,心中一片冰凉。
这一摔,可把他疼得不轻,昏迷之际,只见冒着绿光的狼眼睛,一个个从山坡上探出脑袋,逐渐往他的方向爬下来,四周逐渐包围獠牙绿眼。
……